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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仓储物流中心

· 2022-07-18

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地块二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地块二工程已由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备[2020]7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大丰区南翔西路55号

2.1.2建设规模:(1)5#仓库建筑面积约18147.88㎡,6#仓库建筑面积约10466.24㎡,7#仓库建筑面积约8024.44㎡,8#物流信息交易中心建筑面积约21103.48㎡,4-2#卸货平台建筑面积约3590.83㎡,总建筑面积约61332.87㎡;

(2)水泥砼场地,面积约49434.54㎡。

2.1.3合同估算价:约2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250日历天

2.1.5是否采用全程电子化:是

2.1.6项目编号:3209822006080002

2.2招标范围: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地块二建安工程施工(含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土建、钢结构、电气、给排水、安装、强电、弱电、亮化、消防、道路、场地、铺装、景墙、室外排水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注:施工总承包的工作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配合建设单位进行权证办理。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额

 3209822006080002-BD-002

智能仓储物流中心地块二工程

约22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二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行政主管部门、招标投标交易机构信息系统中项目负责人信息处于在建锁定状态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除外)也认定为在建工程。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格审查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4]701 号文件、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要求配备到位。

(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且出勤率不少于80%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申请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投标申请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精神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HuiYuanInfoMis_YC/Pages/SSO/login.aspx?ReturnUrl=%2fyanchenghuiyuan 。);

6.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5-83927018或咨询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联系人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网上上传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7月29日9时00分。

7.2逾期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3资格审查材料递交办法:

所有资格审查文件均须网上递交,具体办法如下:投标人登录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0/superviseInfo3.html)下载盐城资格预审投标工具,投标人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资格预审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会生成格式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为 nJSSF),在2022年7月29日9时00分前上传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

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需要从诚信库勾选的材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前必须上传到企业诚信库中,并对上传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的有关证书信息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到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及时上传至诚信库。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非加密形式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人因上传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法打开造成资格预审未能入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2.24.96.37:9890/)、大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海博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南翔西路55号 

联 系 人:曾祥征

联系电话:18912529778

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联 系 人:单钰锋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1802189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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