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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

· 2023-03-13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072023032004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塘沽设计[2023]03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2302-120116-89-01-560359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2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250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建设规模为42500平方米,占地面积约52503.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500平方米。拟建设钢结构物流仓库3栋,包括月台库及附属配套设施。仓库用于储存大宗商品、农产品等,不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总投资额1200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铁大道以北,跃进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象屿天津物流中心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总建筑面积42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23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最高层数1层,最高高度13.5米,最大单跨跨度25.5米,最大基坑深度3.4米,结构类型为钢结构。中标单位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的全部工作。总投资额144.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3年04月18日 至 2023年06月0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建筑专业负责人或结构专业负责人兼任也可单独配置;(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3日 至 2023年03月17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3月17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3月13日至2023年0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00分,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与且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款规定的可直接与代理机构联系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场东路泰达金融广场E4C座5层东侧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陈福音电话:022-66239688
传 真:022-6623968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宏源(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凌奥创意产业园南商业带2号楼1门202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王鹏韬电话:18222081113
传 真:022-27969807
日期:2023年03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象屿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负责人:陈福音
电话:022-66239688传真:022-66239688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广场东路泰达金融广场E4C座5层东侧
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59012327传真:59012332电子邮箱: bhxqzbts@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大连道1558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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