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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 2022-11-16

为加强丰林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培育完善内需系统,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消费,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建设任务〉的通知》(黑商联函〔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强县发展战略,坚定走好以生态优先、旅游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转型发展之路。坚持龙头带动、以点带面、全域推进、多点开花,推动相关产业、公共服务等资源,以渠道下沉和产品上行为主线,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

二、建设目标

通过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到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基本成型。建成县城综合商贸服务中心1座。县级物流配送中心1座、乡镇商贸中心3座、快递进村设施36个,快递村村通覆盖率100%,全县三级商业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城乡互通更加顺畅,商品流通更加高效,业态更加丰富,基本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发展格局。

结合全县商贸流通体系发展情况,综合考虑经济体量、收入水平、乡镇差异、人口分布等因素,参照《县域商业建设指南(2021版)》有关要求,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建设达到基本型建设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完善县城商业设施

把县城作为统筹镇村商业发展的重要切入点,结合商业网点规划,进一步优化布局大型购物中心、连锁超市等设施,推进县城商业体系建设,打造集商业、住宅、休闲为一体的高品质商圈和城市综合体,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培育发展特色商业街区,谋划打造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引导大型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完善县城商贸综合体(包含服务中心)和物流中心,鼓励企业共建共享仓储资源,大力培育引进限上商贸服务业企业,支持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

(二)升级改造农村商业网点

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加快建设县域物流服务中心。改造农村商业体系,完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农副产品流通设施建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直销方式,满足广大乡镇居民的消费需求、满足农民就近销售、便利消费的需求。推动流动日销品下乡、农资进村、农产品进城服务,支持邮政企业建设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站点,提高商业流通领域和扩大商业服务渠道,提高乡镇人民生产经营生活。十四五期间实现辖区内行政村新型商业便利店和邮政综合服务站全覆盖。

(三)改善优化乡镇消费渠道

推动商贸流通资源下沉乡镇,支持鼓励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组织创新、技术创新、优化业务流程等方式,建设现代化的乡镇服务中心。加强农社、农超、农企对接,引导农产品进城直销,打造以乡镇为主体带动农村商业的布局,积极引导城镇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加大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加快打造农村便民消费圈。加快在乡镇自建或改造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商贸服务功能,改善乡镇消费环境,满足乡镇居民对消费升级的需求,发展乡镇夜间经济,尽快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乡镇消费服务供给能力。形成更好的消费吸引力,逐步提升农村的消费水平。十四五期末,新建或改造提升乡镇商贸中心3家,覆盖全县100%以上的乡镇。

(四)培育壮大农村商业人才队伍

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等活动,挖掘农村商业人才,利用县域培训资源开展品牌设计、市场营销、电商应用等专业课程的培训,强化实操技能。加大商业人才的招引力度,集聚高质量的人才资源,加强跨地区人才的交流学习,提升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入职农村商业服务体系的占比。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引进和培养,培养一批应用型、复合型电商人才,依托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农村网商带头人培育计划,积极扶持忠芝等本地网商加快发展,培育一批电商网红、带货达人,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综合类平台、专业性平台和特色化平台,引导农村电商加强协会等社团组织建设,加强交流合作,实现抱团发展。

(五)丰富农村消费市场需求

以农民需求为导向,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各类消费品,包括家电、家居、汽车等生活消费品下乡,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的更新换代。不断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包括道路、供电、水源、通信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释放农村消费潜力,培养新型消费选项,鼓励信息消费、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定制消费等新业态更好融入农村市场。

(六)优化县域文旅消费品质

进一步提升文旅、民俗资源丰富的乡镇推动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打造品牌文旅资源形成新的消费增长点。综合加快建设县域旅游集散中心,打造服务配套设施现代化的乡村休闲旅游集聚区。加快打造自在乡里民宿等旅游点及精品旅游线路等资源,通过美丽乡村建设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打造新型特色镇、特色乡村,发展沉浸式文化旅游,提升县域文旅消费品质。

四、实施步骤

(一)项目启动阶段(2022年10月—2023年12月底)

成立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时间表和路线图,形成工作合力。研究制定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和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验收方案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做好项目建设准备工作。

(二)前期建设阶段(2024年1月—2024年12月底)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前期项目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各项目达成预期绩效目标。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验收方案,做好前期项目资金管理和阶段性验收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数据统计结果。迎接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中期绩效评价考核。

(三)后期建设阶段(2025年1月—2025年12月底)

根据中期绩效评价考核情况,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后期项目建设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实、项目落地。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验收方案,做好后期项目资金管理和阶段性验收工作。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数据统计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验收报告。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月—2025年12月底)

持续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和农村物流体系建设,开发更多满足城乡居民多元化消费需求的产品,增加乡村便民生活服务供给,健全农商互联和产销对接长效机制,进一步丰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消费市场,不断提升县域商业建设层次和水平。

五、保障机制

(一)深化组织领导。在我县县域商业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具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监督;各乡镇政府做好信息收集、上报、组织对接等相关服务。

(二)做好监督工作。认真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改造档案,对项目申报、评审、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督促、检查、指导承办企业加快项目建设,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做好自查。督促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显著位置标识国家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项目字样。

(三)落实信息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县域商业建设专栏,全面、及时、集中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资金项目等信息,设立纪检、审计举报窗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承办企业须与商务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情况,按要求提供项目相关信息数据,改进和提升工作实效。

(四)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宣传和舆论导向作用,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报道县域商业建设动态,扩大舆论宣传影响,扩大县域商业行动的社会知名度和参与度,增强示范带动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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