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2022-202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濠江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 17:0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20日至2022年06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 ||
预算金额 | ¥33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43998072 | ||
采购单位 | 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汕头保税区C09、C10地块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二楼212房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1362304247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工13543998072 |
项目概况
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2022-202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XS-2022-027
项目名称: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2022-2024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① 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且包含物业管理的经营范围;②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③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④ 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2、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5、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0日 至2022年06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如有授权委托,不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注:已办理登记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保税区C09、C10地块保税物流中心综合楼二楼212房
联系方式:陈先生136230424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鑫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衡山路17号锦龙商业大厦1805C
联系方式:陈工13543998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354399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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