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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 2022-09-20
项目编号A3206010318000873项目名称南通农副产品物流中心二期工程
标段编号A3206010318000873001001标段名称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
工程类型施工

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

2.1.2建设规模: 共一个标段,684万元

2.1.3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210,竣工日期: 202211

2.1.4 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南通沪蔬通农批中心停车场及配套设施项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停车场、大型土石方、雨污水、给水、电气等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事长,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

ⅰ.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

ⅱ.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3.5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年7日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②因信用手册版本更新,新办理信用手册的投标企业须同时将信用手册封面及扫描封面二维码后的人员界面截图一并上传,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须列明在人员界面截图中,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920日至2022930日 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9 30 9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沪蔬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25号新星商厦12楼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女士

电 话: 18651306649 电 话:0513-85920810-803

传 真: 传 真:0513-87101097

2022 9 20

图纸.zip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jpg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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