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粮食仓储“仓顶阳光”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粮食仓储“仓顶阳光”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202-510924-04-01-586453】FGQB-0065号、川投资备【2202-510926-04-01-983113】FGQB-002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60%,企业自筹40% ,招标人为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遂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2-510924-04-01-586453】FGQB-0065号、川投资备【2202-510926-04-01-983113】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
2.2建设地点: 遂宁市经开区玉龙路399号(四川遂宁国家粮库);遂宁市高新区远程路20号(川渝粮食物流中心)。
2.3建设内容及规模:1.拟在遂宁市经开区玉龙路399号建装机容量200KW光伏发电、占地面积约为800㎡(最终实施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本系统专为智能电网设计,实现用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作方式。2.拟在遂宁市高新区远成路20号川渝粮食物流中心内建装机容量500KW光伏发电、占地面积约为2200㎡(最终实施面积以设计图纸为准),本系统专为智能电网设计,实现用户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工作方式。
2.4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2.6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和招标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
2.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光伏发电)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已完成1个不低于本次招标控制价的电力工程施工项目(光伏发电)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 )(网址: http://www.snsggzy.com )—“登录”—“建设工程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
地 址: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明月路370号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鞠先生
电 话: 0825-26650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邦街88号8幢9层3、4、5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85317372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6 月 13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文件类型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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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粮食仓储“仓顶阳光”改造项目施工-施工-1 | SNJY(2022)0235-2-1 | 商务标 | (遂宁)粮食仓储设施“仓顶阳光”改造项目6.13.ZBS |
2 | 遂宁市国丰粮油有限公司粮食仓储“仓顶阳光”改造项目施工-施工-1 | SNJY(2022)0235-2-1 | 技术标 | (招标)国丰粮油6.13(挂网).ZB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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