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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5局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柴油)二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 2022-08-29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72-2

1. 招标条件

1.1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项目名称)建设单位为新疆裕兆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处于金昌市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 业园金昌物流中心内。河西堡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是金昌市重点 园区之一,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园区原材料及产品运输量达 1550万吨/年,其中煤炭、焦炭运输量近500万吨/年,约占园区 总运输量的32%。主要工程内容:新建16万m煤炭储配场地(其 中储煤场地约13万m(含作业通道),配煤作业场地3万m)及 附属配套工程;在铁路专用线物流中心站内新建3个装卸煤作业 站台、2条等级为Ⅲ级的880米长铁路装卸线及附属配套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公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注册(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rccec.com.cn)完善信息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8300830至 20229月5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2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5.3领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竞谈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采购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响应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5.4已购买首次招标文件(招标编号CRCC-XAJC-2022-72)的投标人可免于购买本次采购对应包件采购文件,仅需重新下载最新版招标文件即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921900

递交途径: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

6.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 开标

7.1时间:2022921900

7.2开标方式为: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网址:www.crccec.com.cn)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2022年921日10时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使用递交投标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LHervice.com)

(2)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

3)铁建云商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ccec.com.cn)

4)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勘察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镇

联 系 人:李振洋 电 话:15649009369 电子邮件:1354279981@qq.com

(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1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邮编:710061

电子邮件:775265785@qq.com

联系人及电话:曹经理(文件售卖及澄清答疑咨询)(029)85560589/85560592

李经理(发票及投标保证金退办咨询)(029)85560590

合同及投标保证金督办协调137-2042-5877

监督电话(座机):181-4932-5103

备注: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830日至20229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来电咨询

2022829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包件划分一览表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招标人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JCCY01

柴油

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1000

500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经理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金昌物流中心EPC项目指定工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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